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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毫椎 (第2/4页)
“这差的也太离谱了吧。”周惊风郁闷叹气,他向来以正人君子的标准自我约束,怎么可能有如此深的执念。 这东西一定不准。 “沈姑娘,能否告知这上面的内容。”他一指记载自己执念的篆书,虚心请教道。 沈清莎凝视半晌,眨了眨眼睛,带着疑惑小声道:“人前显圣?” 她社恐,不明白意思,也不好询问,这毕竟涉及隐私。 “嗤……”憋笑很难,秦子悠无声狂笑,肩膀抖得厉害。 正人君子的事是人前显圣,通俗点儿讲,就是执着于装逼。 夺笋呐,这毛笔的试炼内容,简直无异于公开处刑,将每个人心底最私密的执念,公之于众。 这回答使周惊风呛了一下,他咳嗽着掩饰尴尬,靠皮厚保持风度。 “不能就我自己社死。”他思忖着,急于找到伙伴。 ‘口腹之欲’四字他也认识,沈清莎的执念是两个字,不明意义。 周惊风不好意思询问姑娘隐私,只好将希望寄托于好兄弟身上。 他守在旁边,等着看秦子悠笑话。 “还真是,这不逼着我成大佬吗?” 秦子悠见三人都是败下阵来,心里苦笑一声。 来到毛笔道具前方,他审视着三行悬空的赤色篆书,也挺好奇沈清莎的执念,便投去目光。 社恐御姐也在偷看他,两人眼神一触碰,她如受惊小鹿般连忙低下头,俏脸晕红。 “她害羞什么。”秦子悠嘀咕一声:“但貌似社恐人是这样的。” 他迈步走进浩然清气,准备迎接抗拒力,却意外的一路畅通无阻,流畅到让他怀疑毛笔道具吃了开塞露。 秦子悠一头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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