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涯无悔_第一千一百九十六章 赵顺背警告处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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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一百九十六章 赵顺背警告处分 (第1/6页)

    十月二十二日,星期三,上午楚天齐刚上班,土地局长赵顺就来了。

    习惯性的看看四周,自然没有其他人,赵顺从文件袋拿出一张纸递了上去:“市长,这是关于对采矿企业审批不严的调查处理意见,请您过目。”

    看了眼对方,楚天齐接过这张纸,看了起来。

    这张《处理意见》共有三项主要内容,第一项是对涉事企业的处理。金石、银利等采矿企业,在这次申请采矿许可证过程中,没有如实上报三年内的不良记录,存在严重的谎报、欺瞒现象,更没有采取相应的预防和保证措施。而且在此之后,几家企业投诉土地局未按规按时办理、发放采矿许可证,实属恶意诬告。鉴于此,做出如下处理决定:一、取消几家涉事企业在成康市一年的采矿资格,从下发决定之日起算。二、对涉事企业各处以三十万元罚款,此罚款做为治理相应项目的专项资金。三、对于企业正在进行的项目,每个项目收取五十万元保证金,此保证金自决定下发三日内交清。企业生产期间,若违反相关规定,则从保证金支出治理费用,待项目结束时返还剩余金额。

    《处理意见》第二项内容,是对在此事中有过失的土地局工作人员进行处理。采矿科在核实企业申报资料时,马虎大意,没有按规定严格审查,致使相关资料蒙混过关,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故对三名经办人员各罚款五百元,口头批评教育一次,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取消当年及次年评先、升职资格。采矿科长在此事中,把关不严,是造成此次过失重要环节,罚款一千元,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取消当年及次年评先、升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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