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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5 (第2/4页)
血腥杀戮的游戏鼓舞,两人神采奕奕。 方嘉皓拎着几只死狐狸往美若眼前晃,大概想看到和其他表姐妹一般的惊骇反应。 美若仔细观察,狐狸的头部有枪眼。她诧异:“不是狗咬死的吗?” “笨狐狸才会被狗咬死。这几只是躲进洞,被赶出来,小舅一枪打死的。” 在旁观察许久的詹俊臣走近前,让方嘉皓把死狐狸交给仆人,接着对美若道:“美若,你去书房等我,我有话和你说。” 作者有话要说:昨晚码字,没时间回评论。有几个问题解释下: 美若的年纪,没有21,现在19。十六岁生日半年之后走的,十七岁生日接到华老虎电话;十八岁在学校,忘记过了。前后接近三年,所以雷神说“等了快3年。” 雷神说“他今日非比以往”,意思是以前光脚不怕穿鞋的,现在他有鞋子了,不能再做把丁喜生爵士的孙女丁露薇丢进轧纸机水泥搅拌机里那种事。 小美怕他为什么还要去求他读书。小美听说这个糙爷们是她父亲,即便很怕,也有孺慕之心。 还有,雷神为什么不许丁露薇唱“半斤八两”。一是因为魔音穿耳,二是因为她一个穿万元时装的大小姐,唱那种苦逼歌,违和感太重了。 感冒缠绵,脑子很糊涂的,求放假一天。另外琢磨下四方会面详情。 下次更新:星期三 ☆、第四十二章 詹俊臣进来时换了一身居家装扮,黑色开司米高领毛衫更显得他身形挺拔,黑色的瞳仁也更明锐湛亮。 他拉开书桌抽屉,递给美若一个文件袋。 里面数张旧相片。 詹美凤喜欢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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