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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五十三章 狂生逆法 咎由自取 (第1/4页)
诸生自说咸阳好,临到坑时始怨秦。 苏州,吴中,皇帝的旨意和舅父的求情并没能救得了金大先生的命。 舅母河东君在齐王那里等了半天,等来的却只一句——“狂生逆法,咎由自取,今不杀不足以明法纪,正纲常。” 在接到齐王手谕后,江苏巡抚蒋国柱和苏州知府阎绍庆便立即将金圣叹、丁冠中等一干秀才捕拿归案。不过因苏州士绅和百姓反应激烈,金圣叹等人背景又复杂,蒋国柱担心南都会有干涉,此案可能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若那样的话,他早早将人杀了,未免不妥,于是未敢当即就将人处决,而是等了几日。 果然,哭庙案传到南都后,引发南都朝堂轩然大波,百官纷纷上疏,要求皇帝赦免为民请愿的秀才们,更有江南出身的官员上书朝廷,直指“清欠催征”乃恶法,所用之人又皆为酷吏,非但不能为朝廷增加钱粮赋税,反而激起民变,致使百姓对朝廷离心离德。 一日之内,连上72道奏疏,堪称国朝始立以来第一。 大儒黄宗曦上书,称清欠一事古所未闻,实乃当世第一荒唐事,若不早停,必危及大明中兴之业。又指吴中秀才聚而哭庙,乃大明养士两百多年之德政,更是地方监察官府不法之事之习俗,绝非聚众谋乱,因此将其定为逆案,实是黑白不分,是非不明。 次辅连城壁亦愤而上书,指江南刚刚恢复,正是安民养生之时,朝廷此时不揽人心,反而对士绅百姓行横征暴敛之事,岂不是自丧人心,将读书人和百姓逼到满清那边去。倘哭庙案坐实,则天下人心便不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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