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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章 戒石铭 (第1/4页)
原来这座石碑正面刻着三个大楷字:戒石铭。 要说这《戒石铭》,可大有来头。铭文出自五代蜀主孟昶的《令签》,共二十四句,九十六字。 铭文内容如下—— 朕念赤子,旰食宵衣。托之令长,抚养安绥。政在三异,道在七丝。驱鸡为理,留犊为规。宽猛所得,风俗可移。毋令侵削,毋使疮痍。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赋舆是切,军国是资。朕之爵赏,固不逾时。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为人父母,罔不仁慈。特为尔戒,体朕深思。 到了宋太宗那里。他删繁就简,只摘取其中“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四句十六个字,颁于州县,敕令勘石,立于衙署大堂前。以警戒秉公办事,从政为民。 两宋以后,《戒石铭》遍布全国各州县,流传甚广,成为名言警句,官场箴规。尤其是其中的“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八个字——百姓虽然好欺负,可天理难容。 真可谓掷地有声! 到了明太祖洪武皇帝那里。他治吏极严,平生最讨厌的事情,莫过于官员贪墨。每每嘱咐六科给事中及十三道御史等诸路言官,对贪污腐败的官员,必须及时揭发,不管证据确凿,还是道听途说,皆可上奏。 这便是令贪官闻之丧胆的“风闻奏事”之权! 在洪武十五年,明太祖朱元璋命令各府、州、县俱立戒石碑于衙署堂前,并建有石亭保护,固有“戒石亭”之称。 戒石碑上的内容重新恢复了二十四句,九十六字。敕谕每一个新上任的官员,到任之日,必须先背这篇《戒石铭》。 …… 江陵县衙外头本有一座《戒石铭》碑,与张老七张三元抬进来的那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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